各单位:
2025年2月,教育部印发了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新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深入领会新标准精神实质,增强人才培养适配性,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标准”专项学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一)全面掌握新修订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精准对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向。
(二)对标新标准,完善课程体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
(三)强化教师深入理解专业人才培养内涵,提升专业水平,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二、学习对象
全体教师
三、学习方式
集中培训、教师个人研修、集体学习研讨等方式。
四、工作安排
(一)专题培训
教务部邀请专家进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各二级学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等参加。
培训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4:30-16:00
培训地点:躬行楼109智慧教室
(二)“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示范展示活动
教务部组织“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示范展示活动,各二级学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等参加。
培训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6:00-17:00
培训地点:躬行楼109智慧教室
(三)集中研讨和自主学习
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教师以专题会议、教研室研讨等形式,结合专业实际,开展新标准学习及落地路径的研讨。教师个人进行自主学习,提升对“新标准”的理解,加强课程教学建设,提升专业教学水平。
时间安排:2025年5月30日前
(四)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
各专业根据新标准要求,修订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教务部对修订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新标准规范。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学习活动,确保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在2025年6月2日前将总结报告(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研室活动记录等佐证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教务部许海存粤政易。
联系人:许海存、欧阳燕嫦
联系电话:0750-3725078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2025年修(制)订》
2. 总结报告模板
教务部
2025年5月6日
初审:欧阳燕嫦
复审:成玲
终审:李卫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