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图书馆场地举办文化活动申请须知

 

1、只有经过所属组织(如社团指导老师、团委负责人等)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2、由图书馆馆长同意签名后方可开展活动。

3、到馆开展活动不得影响图书馆的正常开放,不得喧哗,影响读者阅读和自修。活动完毕后请自行清理现场,保持清洁有序。

4、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活动组织和图书馆各备一份。

5、交审批表时须附一份活动方案。

 

附件: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