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部读者须知

1、入库后,请使用代书板;

2、读者借书证遗失后,请尽快来图书馆报失,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3、请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涂写、撕毁报刊;严重污损以致不能供读者阅览的,按《图书馆遗失损坏图刊赔偿规定》处理。

4、请保持室内的安静,将通信设备和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5、如需要使用图书馆室内电源插座请遵守用电安全守则。

图书借阅册数时限

 

读者类别

册数(册)

借期(天)

续借期(天)

备注

教师、职工

15

90

30

 

校外人员

5

50

30

 

学  生

5

50

30

 

图管会人员

8

5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