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服务省委“百千万工程”战略部署,不断引导大学生围绕县域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实践,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后备科技创新青年人才,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
(二)专项资金概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已获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成果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1.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2.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3.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4.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团队形式申报,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应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学生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可以指定双负责人。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5.申报项目须配备3至5名指导教师,其中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项目作品须至少配备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一个项目,如确有需要,经学校审核通过,第一指导老师可作为其他项目第二或第三指导老师,但指导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其他申报要求: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专项资金充分鼓励获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省级荣誉团队积极参与申报,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持续落地深化,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申报类别
(一)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包括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二)项目资助等级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个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
四、项目立项评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一)校内宣传、申报阶段(2025年1月-2月14日)
各二级学院宣传发动,并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组建团队。二级学院名额分配:经管学院、信息学院、智造学院、人教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2个项目,材料学院、艺术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少于5个项目,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可继续申报。
1.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填写附件1(完整版和匿名版)和附件2,匿名版是指把指导老师姓名及学生姓名、所属二级学院等相关信息全部删掉,或用类似李某某、某某学院等代替,并根据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给相应的二级学院竞赛负责人(详见下文),主要包括:
电子版:
(1)附件1 《项目名称+作品申报书(匿名版)》
(2)附件1 《项目名称+作品申报书(完整版)
(3)附件2《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附件1《项目名称+作品申报书(完整版)》
2.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竞赛负责人汇总上述申报项目提交的材料后,以申报项目为单位整理电子版材料,并填写附件2。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前把纸质版材料(附件1完整版和附件2汇总版盖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团委办公室(厚德楼105室)区瑞晴处,电子版材料(各项目附件1匿名版和完整版,附件2汇总版)发至团委区瑞晴粤政易或微信。职能部门可直接交给区瑞晴。
以下学校评审、项目公示、系统申报、学校审核阶段以团省委的通知文件为准。
(二)学校评审阶段(2025年2月下旬)
学校团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校内外的专家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评委的评审意见,初步确定向团省委推荐的申报项目类别,提交到学校审定。
(三)项目公示(2025年2月下旬)
学校团委确定立项项目后,在学校官网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
(四)项目系统填报阶段(2025年3月上旬)
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申报者注册账号并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查看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和要求。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修改。(包括作品视频、前期成果等佐证材料)。
(五)学校审核提交阶段
学校团委将对各申报项目在申报平台上进行审核。
五、项目管理及验收
(一)项目管理(初定:2025年3月——2027年3月)
学校与立项项目团队签订管理合同,并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立项团队依法依规、扎实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按项目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提前完成项目研究并达到结项标准的,可由项目研究团队通过结项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团省委将视情组织专家组结合项目中期检查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二)项目验收
立项项目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学校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结项验收的要求,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1.中期检查(2026年3月)
2026年3月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抽查验收。中期检查未达标项目将在校内统一通报,由学校督促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
2.结项验收(2027年1月)
立项项目结项需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并在研究过程中重点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两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一般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重选择一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应为项目团队成员。超标完成结项要求的项目,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研究,可评定为优秀结项项目。
(1)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2)具体结项方式(重点项目三选二、一般项目三选一)
1.科研效益方面。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CSSCI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金奖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经济效益方面。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研究认定的显著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3)其他结项要求
立项评审结果公示前取得的研究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依据。
已发表论文原则上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会议论文需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认真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项目作品的质量和水平,提升申报作品的竞争力。同时各院系团总支负责人要紧密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把握时间,熟悉流程,确保成效。
有意申报的各项目指导老师要提前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程序。同时务必要把握时间节点,按通知要求准时提交有关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竞赛负责老师处,确保项目能顺利评审和申报,取得预定工作成效。
注意: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团省委将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将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往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未通过团省委验收或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七、联系人
(一)团委
区瑞晴(0750-3725050)
唐 灏(0750-3726189)
(二)各二级学院竞赛负责人
经济管理学院 吴艾纯(19865488428)
信息工程学院 马文杰(15994896996)
智能制造与装备学院 陈嘉怡(15976461366)
材料与食品学院 陈佩茵(15603005112)
人文教育学院 杨 毅(18518670435)
艺术设计学院 罗子晴(15815832463)
附件:关于开展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团 委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