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4〕4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江职院学〔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审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共3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共560名)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二级学院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学院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纪检室
联系人:张杨
电子邮箱:jmzyjcc@jiangmen.gov.cn
联系电话:3725072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
初审:梁惠恩
复审:高升镇
终审:谢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