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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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和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布。
注:1.面向高中生:拟录取考生学考总分不得低于100分,网测不得低于满分值的60%(60分)。
2.面向中职生: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不得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14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60分)。
3.面向退役军人: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40分。
4.录取通知书寄送:我校将以EMS快递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具体寄出时间将在我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众号公布,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填写的信息为依据,请考生留意查收。
5.报到时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报到时间和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报到时间一致,具体报到事宜及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留意《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快递)。
6.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3725908/3725289
附件: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pdf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