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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招生
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自主招生开展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2个专项计划,招生总计划272人。
一、招生计划
(一)面向中职生普通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
1.我校2025年自主招生对中职阶段所学专业无要求。
2.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的中职生要求持有相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并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录取前与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三、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5月7日10:00至10日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及“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
(二)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或所在学校开具的获奖证明。
(三)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招生部门咨询并明确;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四)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四、考核方式
学校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根据不同招生类型,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 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三)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可免试录取。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5月17日
考试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考试具体地点、各科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s://www.jmpt.edu.cn/zsxx/
(五)其他事宜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学校公众号公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引安排,敬请留意。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且按照获奖级别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其他考生(非获奖考生)按照“文化基础+职业技能”合成总成绩,分专业根据获奖考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
2.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予以全部录取。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考生人数大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按获奖等级从高至低(顺序为:国家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拟录取获奖最低等级以上的考生总人数大于专业招生计划数,该级别的所有考生需参加文化基础中《专业综合理论》考核,优先录取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3.其他考生(非获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文化知识》成绩高的考生。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录取原则
1.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合成总成绩,分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的考生。
3.普通现代学徒制录取的学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
注: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六、体检要求
(一)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二)学校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七、新生注册及复查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八、收费和资助政策
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自主招生考试费每科40元,2025年高职院校普通自主招生中职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合计120元;普通现代学徒制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合计80元。缴费费用详见表1。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者,以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1800元/生·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50-3725289、3725908
电子邮箱:jmptzsb@163.com
学校官网:https://www.jm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jmpt.edu.cn/zsxx/
微信公众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初审:关尊耀
复审:蓝小琼
终审:翁沃光